徵才資訊

本所公開徵選按時計薪人員(工讀生)【2名】
公布單位:文化所

 

★ 機關基本資訊: 

--機關名稱: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機關地址: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 
--聯絡人:文化所 施小姐
--聯絡電話:7772006轉2316 


★ 機關徵才資訊:

--職稱:按時計薪人員(工讀生) 
--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 
--待遇:勞基法基本工資
--工作地:文化所所轄各館舍(含鹿港鎮立圖書館、鹿港鎮公會堂、鹿港鎮圖書藝文中心、鹿港街長宿舍、未來完工之1784千帆館及潮間帶童趣樂園等)
--上網公告期間:自115年9月1日(二)至115年9月7日(一)止,共7日

            

--僱用期間說明:

  1. 工讀生僱用契約以每3個月簽訂1次為原則(每年4次),僱用截止日分別為每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及12月31日止。

  2. 本所將於僱用期間,綜合評估工讀生之配合度及工作表現,以決定是否續約,並採分次簽約。

(1)經評估可續約者,依上述4次僱用截止日之契約期限,於每次契約期滿前與本所完成下次契約簽訂事宜。
(2)經本所評估工作表現欠佳而不予適任者,契約期滿後,本所有權不予繼續僱用。
(3)本次僱用期間:自115年10月1日至115年 12月31日止。

 

一.資格條件: 

  1. 學歷不拘。 
  2. 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年齡及性別不拘,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二、工作項目: 

  1. 本所各館舍平日夜間及假日值班等相關事項。
  2. 其他本所臨時交辦事項。


三、報名方式: 

凡具前述資格條件,請自115年9月1日(二)至114年9月7日(一)止前,將下述證件,以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報名送交文化所。。 


四、報名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文化所(機關地址: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文化所工讀生職務。 

五、報名應繳表件: 

  1. 報名表1份。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或學生證影本1份。
  4. 最近半年內二寸半身脫帽照片1張。 


六、錄取及進用: 

  1. 錄取人員接到通知後3日內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以棄權論。報到後須配合接受本所辦理之相關訓練。 
  2. 錄取人員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經發現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符者,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七、其他: 

  1.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試;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
  2. 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註明並加附回郵信封,如否恕不退件。
  3. 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4. 錄取後之每月薪資轉帳,請配合本所需求,提供鹿港鎮農會個人帳戶。
最後異動時間:2026-09-01 上午 11: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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