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徵求清潔隊員1名
2026-03-10
公布單位:清潔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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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 |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
| 人員區分 | 清潔隊員 |
| 職稱 | 清潔隊員 |
| 名額 | 1名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鹿港鎮 |
| 有效期間 | 自115年3月10日起至115年3月16日17時止 |
| 資格條件 |
1.一般條件: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國民小學(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良、無不良紀錄。 2.成年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 3.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派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
| 工作項目 |
清潔隊相關工作及各項臨時交辦事項。 月薪:每月新台幣36,840起跳。 |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鹿港清潔隊(鹿港鎮鹽埕巷200號) |
|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報名表(應貼照片並親自簽名)、一般體格檢查表正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戶籍謄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專業證照等,均以影印本檢附。報名截止日前(六、日不受理)親送或以掛號郵寄505彰化縣鹿港鎮鹽埕巷200號徐小姐收, 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清潔隊員」字樣及聯絡電話,屆時本所通知面試時間。 2.僱用日期: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僱用,先予試用3個月,期滿成績合格者,由本所發給僱用通知書,予以正式僱用,試用期間不能勝任或品性不端者,得隨時予以停止試用,併此說明。 甄試期間: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3.聯絡電話:04-7773274 清潔隊 徐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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