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與表單下載

鹿港鎮敬老禮金
  • 社會課
  • 一、發放節日及對象:

    (一)春節及端午節敬老禮金之發放對象,為該節日前四十天設籍在本鎮,且於該節日當月底前滿六十五歲以上健在者。

    (二)秋節、重陽節敬老禮金之發放對象,依每年「彰化縣政府重陽敬老禮金發放工作實施計畫」為準。

    (三)符合資格者,如於該發放當月死亡或戶籍遷出本鎮者,仍得領取敬老禮金;死亡者得由家屬代領。

    (四)如已死亡未註銷戶籍或行蹤不明者,不予發給。

    二、發放金額:每人每節新臺幣五百元整。

    三、發放方式以現金發放為原則,如有需要辦理匯款者,請下載附件匯款同意書,並攜帶身分證、印章及本所指定金融機構(郵局或鹿港鎮農會)存摺封面影本,至本所社會課辦理。

    四、發放期間原則自各節日前兩週起至節日後一個月止。

  • 彰化縣鹿港鎮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下載PDF檔案(彰化縣鹿港鎮敬老禮金發放自治條例.pdf)_另開視窗
  • 敬老禮金匯款同意書-1120712新版下載ODT檔案(敬老禮金匯款同意書-1120712新版.odt)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3-09-14 下午 03: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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