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機關公務訊息

轉知--彰化縣政府於115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受理街頭藝人登記申請
公布單位:文化所

 

  1. 收件日期: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
  2. 檢附彰化縣政府辦理街頭藝人登記申請表1份,或至本縣文化局官網/主題專區/街頭藝人/表單下載
最後異動時間:2026-02-04 上午 10: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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