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務資訊

轉知農業部「可供給家畜、家禽、水產動物之飼料」、「飼料詳細品目」、「應上傳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規模及品目」及「不得使用於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之物質」修正規定公告
公布單位:農業課

 

  • 依據彰化縣政府115年9月4日府農畜字第1150362110號函辦理。
  • 標題所列經濟動物飼料相關規定業經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5年9月1日以農牧字第1150043242號、農牧字第1150043252號、農牧字第1150043253號及農牧字第1150043256號公告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公告及行政規則規定電子檔如附件。
最後異動時間:2026-09-07 上午 10: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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