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務資訊

訂定「農業部一百十四年丹娜絲颱風災損農業資材室及農機具室修繕重建輔導措施作業程序」,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三日生效
公布單位:農業課

 

  1. 農業部(以下簡稱為本部)為加速因丹娜絲颱風受損之農業資材室及農機具室修繕重建,降低災害衝擊,協助農民恢復生產,特訂定本作業程序。
  2. 補助對象、資格及條件:
  • 對象:農民。
  • 資格: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市)及臺南市因丹娜絲颱風災損之農業資材室、農機具室。
  • 條件:申請本專案補助,應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並以恢復原登記規模為限。
最後異動時間:2025-11-14 上午 09: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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