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農業部辦理一百十四年天然災害農糧作物一級生產型農企業溫網室設施重建輔導措施補助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十八日生效
2025-11-14
公布單位:農業課
- 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因應一百十四年天然災害侵襲,加速進行溫網室設施重建及修復作業,恢復農作物生產經營,強化農業防災韌性,給予專案重建輔導措施補助,特訂定本要點。
- 本要點適用區域:本部公告之一百十四年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 本要點適用對象:依法完成公司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商業登記之一級生產型農糧作物農企業。但不含國營事業。
- 本要點受理及執行期限:受理自一百十四年七月十八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於一百十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前完成興設,一百十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完成成果查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