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公告113年康芮颱風之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當地居民得以徒手方式自由撿拾清理不具標售價值漂流木
2024-12-02
公布單位:農業課
(一)113年康芮颱風之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當地居民得以徒手方式自由撿拾清理不具標售價值漂流木,無須依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規定申請放行查驗,但須接受各林業主管機關之檢查登記。
(二)撿拾區域:
- 彰化縣轄內海岸北自大肚溪出海口、南至濁水溪出海口之海岸範圍(不含河川及漁港)。
- 彰化縣政府(芳苑王功)漂流木臨時堆置場之無註記、不具標售價值漂流木。
(三)撿拾對象:前揭區域僅限設籍於彰化縣(全縣)之當地居民得撿拾清理。
(四)撿拾清理及搬運期間:自113年12月2日起至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時為止。
(五)檢附漂流木自由撿拾公告及漂流木懶人包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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