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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觀光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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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建築法第30條、31條、3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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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必備文件:
甲、乙、丁種建築用地申請:
‧ 建造執照專用夾
‧ 規定項目審查表(經核符合審查項目)
‧ 申請書
‧ 起造人名冊(兩人以上時)
‧ 起造人委託建築師之委託書
‧ 建築師簽證表
‧ 現地彩色照片
‧ 地籍圖謄本
‧ 土地登記(簿)謄本
‧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申請人與所有權人非同一人、地上權設定、私設通路)
‧ 建築線指示圖
‧ 鑽探或地基調查報告
‧ 污水處理設施證件(環保署函、產品登記型號、標準圖)
‧ 結構計算書
‧ 施工說明書
‧ 建造執照申請書圖正、副本各 1份(需著色)
‧ 其他有關文件
‧ 農舍申請:
‧ 建造執照專用夾
‧ 規定項目審查表(經核符合審查項目)
‧ 申請書
‧ 起造人名冊(兩人以上時)
‧農營經營計畫書
‧ 現地彩色照片
‧ 地籍圖謄本
‧ 土地登記(簿)謄本
‧ 戶籍謄本
‧ 建築線指示圖
‧ 農民資格核定書(農發條例修正後應附)
‧ 基地有無 2,500m 2 (農發條例修正後應附)
‧ 切結書(無農舍、自任耕作)
‧ 公所無自用農舍證明
‧ 申請人之財產總歸戶
‧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 地基調查報告
‧ 污水處理設施證件(環保署函、產品登記型號、標準圖)
‧ 結構計算書
‧ 施工說明書
‧ 建造執照申請書圖正、副本各 1份(需著色)
‧ 其他有關文件
農業設施申請:
‧ 建造執照專用夾
‧ 規定項目審查表(經核符合審查項目)
‧ 申請書
‧ 起造人名冊(兩人以上時)
‧ 現地彩色照片
‧ 地籍圖謄本
‧ 建築線指示圖
‧ 土地登記(簿)謄本
‧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申請人與所有權人非同一人、地上權設定、私設通路)
‧ 農業設施核准函
‧ 地基調查報告
‧ 結構計算書
‧ 污水處理設施證件(環保署函、產品登記型號、標準圖)
‧ 施工說明書
‧ 建造執照申請書圖正、副本各1份(需著色)
‧ 其他有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