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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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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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查標準:全戶(父母-申請人-所有子女)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標準
(一)全戶不動產未超過746萬 。
(二)動產(存款及投資)全戶1人時不超過200萬,增加1人多加25萬。
(三)全戶收入未超過最低生活費2.5倍。
三、經核准輕度4,049元/月;中度以上5,43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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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身心障礙生活補助須準備資料 (一)身障者戶口名簿。 (二)身障者郵局存摺。 (三)身障證明。 (四)身障者印章。 (五)代辦人印章。 (六)代辦人身分證。 (七)戶內人口15歲以上在學學生證、失蹤證明、服刑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