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險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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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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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二、申請人印章。
三、代辦人身分證及印章。
四、戶內人口15歲以上在學學生證(蓋有當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失踨證明、 服刑證明、身心障礙證明、兵役證明、媽媽手冊、重大傷病證明、、診斷書(3個月內證明文件)等。
注意事項:本補助方案屬當月申請、當月生效,之前的保險費用無法追朔補助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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