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建築物位於「彰化縣鹿港鎮」內、「不」具文化資產身分,且於「民國60年(含)前」興建完成,具有歷史、文化、保存再生價值之老屋,皆歡迎踴躍提出申請。 ✨補助類別及金額: 🔎小型修繕類:每案最高補助60萬元。 ✨補助辦法及申請文件: ✅可至彰化縣文化局官網-熱門主題-老屋補助下載。 ✅或至鹿港鎮公所官網-文化觀光-老屋活化補助-鹿港鎮下載。 ☎️彰化縣文化局洽詢電話: 04-7510709分機104蔡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