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緒元年 |
一八七五年 |
重修鰲亭宮。
沈葆楨奏將北路理番同知改為「中路撫民理番同知」,移駐埔里。本缺裁。
黃玉書、丁壽泉中舉人。 |
| 光緒二年 |
一八七六年 |
施家珍等鳩資重修文祠,增改兩廡,季冬興工。
二月,福建巡撫丁日昌勒碑嚴禁買補倉糧指派累民(碑存中山路一四八號民宅內)。 |
| 光緒五年 |
一八七九年 |
彰化知縣蔡嘉穀以公帑銀五百兩,購書一百二十部贈文開書院。
莊士勳、蔡壽星中舉人。 |
| 光緒六年 |
一八七O年 |
丁克家純孝,奉旨建坊表揚,人祀孝悌祠。
蔡壽星中進士。
街尾居民建護安宮,祀吳府王爺。 |
| 光緒一一年 |
一八八五年 |
四月,劉銘傳奏言,包辦洋藥釐金董事陳郁堂吞匿鹿港等口釐金四萬六千餘兩。
劉銘傳將全台鹽務總局遷設台北,下設銷鹽總館六所,鹿港其一。
蔡榖元被舉為彰化縣學拔貢。 |
| 光緒一二年 |
一八八六年 |
六月,設台北府稅厘總局鹿港分局。對出口徵百貨厘金,進口則否。
同知蔡嘉穀針對屯務積弊獻清理五策,曰:丈屯田、選精壯、分調遺、備工操、分餉需。
下菜園居民建紫極殿,崙仔頂居民建乾清宮,均祀玄天上帝。 |
| 光緒一三年 |
一八八七年 |
夏四月,新任巡撫劉銘傳奏改台灣郡縣為三府一州二廳十一縣,裁鹿港同知。
蔡德芳、吳朝陽等上書巡撫,請設省會於鹿港。不許。 |
| 光緒一四年 |
一八八八年 |
李嘉棠貪墨,迫領丈單,官激民變,許得龍率眾搶鹽館,施九緞圍彰化城。事平,劉銘傳以施家珍、施藻修比匪,褫衣領、抄家產,通緝。二施逃泉州。
濁水溪泛濫,鹿港溪泥沙淤積,地方人士共同出資疏濬河道。 |
| 光緒一七年 |
一八九一年 |
六月四日,名畫家陳維樞卒。
施仁思、施之東中舉人。 |
| 光緒一八年 |
一八九二年 |
彰化縣承移駐鹿港,本缺裁。
水師左營仍戌鹿港。
施之東中進士。 |